特殊贡献类
导语 北京外国人办理永久居留需要什么材料?不同情形需要的材料是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四) 特殊贡献
1.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
3.国务院所属主管部、委、局出具的推荐函;
4.《外国专家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5.各种奖励证明;
6.申请人获得的具有世界影响力或重大价值的科研成果证明 ;
7.外籍华人科技人才可由人事部出具推荐函或身份确认函以及《来华定居专家证》;
8.配偶同时申请时提交经公证的“结婚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健康证明(申请前6个月内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居住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9.未满18周岁子女同时申请时提交经公证的“出生证明”或者“亲子关系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10.申请人个人简历(大学开始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
11.申请人为外籍华人,须提供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护照、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12.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所有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所有外文材料需到有资质翻译公司译成中文。
3.所有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4.申请人如需在“绿卡”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栏目中明示是否打印中文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