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发及补发

导语 北京外国人办理永久居留需要什么材料?不同情形需要的材料是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七)换发及补发

  1.提交本人有效的外国护照复印件(携带原件);《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照片;

  2.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应当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以内申请换发;

  3.《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内容变更的,提供相关信息变更前后的证明材料;

  4.丢失《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提供申请人本人书写并签名的遗失说明或报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

  5.在《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批准在中国定居或被授予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还需出示本人原持用的《外国人居留证》。

  备注:

  1.所有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所有外文材料需到有资质翻译公司译成中文。

  3.所有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4.申请人如需在“绿卡”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栏目中明示是否打印中文姓名。在首次申请时已使用的中文姓名在换补发时不予更改。

  审核时限:首次申请:自审核之日起2个月

  换发及补发:自审核之日起15天

  北京外籍人士办理居留证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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