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投靠类

导语 北京外国人办理永久居留需要什么材料?不同情形需要的材料是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三) 亲属投靠

  1.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经公证的投靠人在国外无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3.经公证的申请人或其被投靠人的银行存款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相当于10年以上北京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的银行存款,冻结6个月以上)或退休金证明。如有关证明为申请人或被投靠人所有,应同时出具经公证的其愿意为申请人提供生活保障的声明。证明及公证的出具时间应在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

  4.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经公证的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5.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申请前6个月内的);

  6.被投靠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携带原件);

  7.被投靠外国人的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8.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携带原件);

  9.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携带原件);

  10.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半身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照片;

  11.申请人个人简历(大学开始至今,要求年份和月份之间连续);

  12.申请人为外籍华人,须提供入籍证明、入籍时使用的护照、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13.其他必要的证明。

  备注:

  1.所有外国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所有外文材料需到有资质翻译公司译成中文。

  3.所有复印件需A4规格,一式两份。

  4.申请人如需在“绿卡”上打印中文姓名,应在申请表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栏目中明示是否打印中文姓名。

  北京外籍人士办理居留证件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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