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朝阳区卫健委事业单位招聘要求(附岗位信息表)
导语 2023年11月北京朝阳区卫健委组织了2023年第二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本次招聘机构共41家共招聘242人,招聘要求见正文,具体岗位信息见文末附件。
根据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朝人社发〔2021〕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满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2023年第二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朝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二级及以上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共41家单位,招聘242人,聘用后聘任等级参照岗位信息目录中的拟聘任岗位等级,以及单位结合岗位设置要求考察聘用人员情况确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专业对口。
(二)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社会在职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3年11月20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
2.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部承认);
3.具有药(护、技)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初级(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7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4.招考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年限(须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0日(含)。
(四)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有关规定,2021年、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如截至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尚未参加就业,2023年符合招聘条件的可继续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五)国内院校所取学历须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国(境)外院校所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截至2023年11月20日(含),已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已落户北京)。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范围、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应聘人员须在截至2023年11月20日(含)前已取得相应资质。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八)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九)其他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附件:1.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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