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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北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报名指南

导语 2026年北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告,共招35个,主要是炊事员、司机、修理工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岗位,均为技术工。

  招考程序

  (一)公布信息

  北部战区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考岗位计划和招考公告。报考人员对岗位的专业、学历、职业技能、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岗位咨询电话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2026年4月1日8:00至4月10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6年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入口),按照流程要求,注册登录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2026年北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考试。选择报考岗位时,请务必逐条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根据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相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工作证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退出现役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JPG文件格式,同一条件下有多项材料的,需合并为1个,文件大小控制在100KB至500KB之间,上传时请确保图片清晰可辨识)。

  报考人员属下列人员的,需在报名系统“军烈属等人员”栏据实填报身份类别,理论考试享受加分优待;报名时未填报相应身份类别的,视为自愿放弃优待加分资格。①被评为烈士的牺牲军队人员(以下称军队烈士,下同)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②现役军人、当年(2026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6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

  报考2026年北部战区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整个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信息,以免错失报考机会。

  (三)资格初审

  2026年4月1日8:00至4月11日18:00,用人单位将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考生报名后48小时内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10日18:00至4月11日18:00期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按要求修改完善相关证明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予安排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取消考试考核成绩及录用资格。

  (四)理论考试

  4月中下旬,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理论考试时间地点(请保持联络方式畅通)。报考人员根据用人单位通知,携带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理论考试。理论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入围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考试成绩享受优待加分:①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2026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6年8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③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的,理论考试成绩加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2026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报考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规定加分情形的,理论考试成绩加分分数不累计,按照最高情形确定。

  (五)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对入围人员的身份户籍、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合格的参加技能考核。

  (六)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采取技能考察、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包括现场答辩和实践操作,重点考察专业技能、思想品德、报考动机、身心素质等。具体时间和要求由用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

  (七)体格检查

  对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

  (八)确定预选对象

  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分别占40%、60%,其中:技能考察、面试考察成绩分别占技能考核成绩的60%、40%。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0%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九)政治考核

  军地有关单位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确定拟录用对象

  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并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权限审批录用,通知到岗试用,签订聘用合同。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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