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导语 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全文,该办法亮点露天餐饮应室内制作、室外食用的原则,不得露天烧烤,禁止在室外制售凉菜,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于每年5月10月之前向社会公布餐饮规划等等,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责任制,采取定期执法检查与日常监督、抽查相结合等方式,按照规定程序严肃查处消夏露天餐饮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八条 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部门职责加强对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的指导和管理。各区县政府、地区管委会的联合管理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工作例会、情况通报、督察督办、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确保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管理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