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期室温不达标由哪个部门确认?

  供暖期室温不达标由哪个部门确认?

  按照《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216号)第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和用户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室温具体办法由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生供热纠纷的,可以由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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