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暖相关问题解答
暂停用热的用户为什么还要交纳基本费用,要交多少?
暂停用户的用户交纳基本费用主要是从供热运行管理的状况和户间传热的现实来考虑的。一是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只要有温差,热量就会自发地由高温物体传到低温物体,从目前我市居住建筑隔室保温状况看,一套房屋停热后,热量还是会通过四邻的墙体、楼板向该房屋进行户间传热,因此,单个用户停热后,相邻用户要保持室温达标仍需要周边保持一定的供热负荷;二是即使用户暂停用热,但供热资源也必须保留,原有供热设施的配备以及运行保障所发生的基本费用并不因单个用户停热而减少。为此,从保障大多数居民采暖的基本权益和维持供热单位运行基本条件出发,虽然从技术上具备了停热的条件,《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仍规定了采暖用户要向供热单位交纳一定的基本费用。
为指导供热单位与用户就暂停用热所约定的内容,市市政市容委、市工商局联合制发了《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其中就用户暂停用热事项,明确了暂停用热期间的基本费用,即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采暖费总计的6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