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城子村征地方案及赔偿标准
导语 2018年2月19日,门头沟区政府网站公告《门头沟区水担路改造工程项目 征地公告》,征收土地位置起点为门头沟三家店水闸,终于109国道担礼隧道,全长约9340米。
龙泉镇龙泉务村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0.1320 |
1.98 |
园地 |
0.3390 |
5.09 |
林地 |
0.4370 |
6.55 |
商服用地 |
0.0420 |
0.63 |
工矿仓储用地 |
0.0119 |
0.18 |
住宅用地 |
0.4101 |
6.15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7041 |
10.56 |
交通运输用地 |
7.1721 |
107.58 |
水工建筑物用地 |
0.0711 |
1.07 |
空闲地 |
0.1584 |
2.38 |
河流水面 |
0.1102 |
1.65 |
合计 |
9.5879 |
143.82 |
集体土地9.5879公顷(143.82亩)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补偿。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龙泉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总计人民币2876.40万元。
人员安置费按照所在区域(龙泉务村),征地时的村域面积、人口结构情况,估算人员安置平均费用105.28万元/人,估算人员安置费总计人民币6422.08万元,最终金额以取得政府征地批复,根据被征地村确定的实际农转非人数,依据民政、人保部门的转非费用标准计算准确的人员安置费用为准,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