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出炉

导语 为实施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PGZ03-58地块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拟征收庞各庄镇西南次村农村集体土地0.5188公顷(约7.78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为实施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PGZ03-58地块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拟征收庞各庄镇西南次村农村集体土地0.5188公顷(约7.78亩),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项目名称、用途及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大兴区庞各庄镇镇区PGZ03-58地块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公交场站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

  2、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庞各庄镇西南次村,集体土地0.5188公顷(约7.78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征地面积 约 ( 亩)

耕地

0.4349

6.52

交通运输用地(街巷用地)

0.0839

1.26

合计

0.5188

7.78

  3、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征地采取货币补偿,征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38.5951万元/亩(庞各庄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折合为人民币30.5951万元/亩,总计人民币300.27万元。

  安置农业人口3名,其中: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1名。安置方式: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148号令)进行安置。

  4、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2018年5月2日止),庞各庄镇西南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大兴分局(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金华寺东路1号;邮编:102600;联系电话:69261279)提出。在此期间内可以就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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