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龙泉务村征地方案及赔偿标准

导语 2018年2月19日,门头沟区政府网站公告《门头沟区水担路改造工程项目 征地公告》,征收土地位置起点为门头沟三家店水闸,终于109国道担礼隧道,全长约9340米。

  龙泉镇琉璃渠村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0183

0.27

园地

1.7723

26.5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0811

1.22

交通运输用地

1.2374

18.5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4932

7.40

空闲地

0.2005

3.01

合计

3.8028

57.04

  集体土地3.8028公顷(57.04亩)

  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和人员安置补偿。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亩(龙泉镇征地最低保护标准为6万元/亩),总计人民币1140.80万元。

  人员安置费按照所在区域(琉璃渠村),征地时的村域面积、人口结构情况,估算人员安置平均费用106.02万元/人,估算人员安置费总计人民币1484.28万元,最终金额以取得政府征地批复,根据被征地村确定的实际农转非人数,依据民政、人保部门的转非费用标准计算准确的人员安置费用为准,多退少补。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