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分值计算
导语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由九大指标构成,北京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各类指标的计算方式详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
截止到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申请人需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积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积分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积0.5分。自有住所,租赁住所,单位宿舍分别计算。
申请人在每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的月数之和除以12, 即为该类住所合法稳定居住年限。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 以申请人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计算, 优先计算自有住所积分。
申请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 需提供结婚证 (在复查阶段现场审核),每连续居住累计满1年积1分。同一时间只能选取自有住所, 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之一积分,不累计。
需要提醒申请人的是:
①2017年1月1日(不含) 以前在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连续居住年限,以申请人同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年限计算,但仍需要在系统中完整准确填写各阶段˛各类型的所有住房信息,否则可能影响您的积分准确性。
②2017年1月1日(含)以后,住本人或配偶单位宿舍的申请人需在系统中填写单位宿舍产权信息,房屋所有权人须为单位。
③2017年1月1日(含)以后在京租赁住所信息,以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为准。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页房屋管理“住房租赁备案查询”中未查到备案信息或备案信息不全的,应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窗口进行备案。备案多条房屋租赁合同信息的,在系统中需按合同编号逐条填写。申请人居住在用人单位租赁的房屋的,也需通过前述方式进行房屋租赁信息备案。公租房承租人及共租人, 应与产权单位签订租房合同并在安居北京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