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职住区域指标分值计算

导语 北京积分落户积分由九大指标构成,北京本地宝为大家整理了各类指标的计算方式详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职住区域指标

  自2017年1月1日起, 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就业地以申请人所在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的行政区域判断。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就业地在城六区。

  需要申请人注意的是:

  ①自2017年1月1日起截止到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累计12个月按满1年积分,不足12个月的不积分。②居住地转移前的住所可以是自有住所,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转移后的住所为自有住所的方可判断积分。

  国(境)外学历(学位)申报信息: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学历学位名称,认证书上的入学时间。留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未明确留学取得的学历学位层次(专科,学士,硕士,博士) 的,该认证书不能作为积分依据,请不要自行对应填报,以免影响积分结果。建议按照本人所取得的其他可明确对应层次的国内外(境外)学历学位情况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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