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年人优待文体休闲优待范围
导语 《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 》通知中,提到的老年人优待的项目有哪些?范围是怎么定的?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五)文体休闲优待
31.增加公园、景区内服务老年人的设备,提高服务老年人设备的普及率。
32.市、区(县)财政支持的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优惠服务,在淡季、老年节,对老年人活动实行优惠或免费提供场地。关注农村老年人体育需求,适当安排面向农村老年人的专题专场公益性体育服务。
33.提倡影剧院、演出场馆不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优惠票价,在淡季为老年文艺团体优惠提供演出场地。
34.市、区(县)财政支持的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老年读者阅览区域,并为老年人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以及老年镜、放大镜等方便阅读的物品。
35.旅游景区、博物馆、公共体育场馆等场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开设老年人售票窗口,在入口排队区宜安放老年人优先标识或设置老年人专用通道。
36.提倡非财政支持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折扣、专场活动等优惠服务。
37.老年教育资源要对城乡老年人公平开放。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农村“五保”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减免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