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注册解读
导语 2014年5月14日,市教委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按照新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需要提出书面申请,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能转学。新规将于2014年6月10日正式实施。
入学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在新学期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入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责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学生入学。
高中新生未按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建立学籍档案
新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当在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普通高中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为新生建立个人档案。
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各学段招生入学系统确认的入学结果生成新生学籍信息,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规则生成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综合素质也要记录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学籍基础信息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格式采集。
北京市新学籍号三种编码都是19位
北京市新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当在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生成学籍号。
全国正式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G+身份证号(有身份证号的学生)、J+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3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没有身份证号的学生);全国临时学籍号的编码规则是:L+按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的数字(6位学校所在地区划码+8位出生日期+4位随机码),都是19位。教育部已为进入中央系统的学生配发了正式学籍号或临时学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