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民户口迁移之失踪后注销户口又寻回人员的户口恢复
导语 户口迁移是一件颇为重要的事情,那么北京市户口信息变更或户口恢复、户口迁回需要哪些材料呢?北京市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呢?北京市户口如何迁移呢?
北京市居民户口迁移之失踪后注销户口又寻回人员的户口恢复
事项名称:失踪后注销户口又寻回人员的户口恢复
办理机构: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大兴区兴丰、清源路、林校路、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办理地点为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电话:010-87680101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公民户口从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户口登记。失踪注销后寻回人员恢复户口视为市外迁入。
(二)查验证件证明
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提供原注销户口证明、本人或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及派出所所长审批单,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未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二、审核: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事项名称:退学在京入户
办理机构: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大兴区兴丰、清源路、林校路、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办理地点为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电话:010-87680101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本市学生到外省市院校上学后退学的。
(二)查验证件证明
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人入户申请书,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未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提供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二、审核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