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四、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一)什么是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
依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所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是指列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二)申请条件及其他说明
1.申请条件
与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条件一致,即: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且上一年度(如新注册企业则为:注册当年)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需符合条件: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申请编码数量
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的税额,系统自动计算编码总数,扣减已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编码数后,剩余的编码数都可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在网站一次最多可申请30个,在窗口一次最多可申请100个,剩余的个数可再次追加)。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申请1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和1个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
3.配置方式
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2个月通过摇号配置一次,与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摇号分开进行。若当期申请数量少于当期指标配额,则无需摇号直接配置。
4.购买车型
持有《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通知书》的单位只限购买《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内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5.车辆更新
单位持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只能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