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单位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单位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有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单位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并完成申请,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申请单位可在网站(xkczb.jtw.beijing.gov.cn)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不需摇号,即可取得《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二)如何查询打印更新指标?
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三)在窗口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企业、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明、委托手续和小客车过户(或转出、注销)证明。
注1: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注2:委托手续是指:
(1)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要求写明受托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并明确委托事项;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