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体户营业执照收费标准
导语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收费标准
1、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
2、变更登记注册费10元;
3、补发执照正本工本费10元;
4、换照登记注册费20元。
5、个体工商户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特别提请注意:
下岗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