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导语 户口本上姓名不对怎么办?北京户口信息变更需要什么条件,北京办理户口本信息变更都有哪些流程,北京户口信息变更地址及电话。
办理机构:
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
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大兴区兴丰、清源路、林校路、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办理地点为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电话:
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
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
公民的户口登记项目中姓名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出现差错以后进行的一种变更更正登记。
(二)查验证件证明
公民姓名经派出所变更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予以保留。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正在受刑事处分(指被逮捕、劳动教养、管制、假释)的人员,不准变更姓名。
1.公民姓名因户口登记机关工作失误造成差错的,提供造成差错的派出所证明;
2.下列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及派出所所长审批单:
(1)未满十八周岁公民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
(2)离异夫妇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及离异双方同意子女变更姓名的协议书;
(3)离异夫妇已满十八周岁子女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拟随生父母或继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4)使用同音异体字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及正在使用的有效证件证明。
3.长期未使用《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姓名已成事实变更姓名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4.因其他原因必须变更姓名的,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证件证明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二、审核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变更、更正条件的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