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办理指南
导语 任选车辆管理所总所、车辆管理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车管服务站(受理驾驶证业务的)、邮政代办点、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一、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
二、设定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72号)
三、办理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四、本市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本市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变更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联系地址变更的。
(一)任选车辆管理所总所、车辆管理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车管服务站(受理驾驶证业务的)、邮政代办点、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用户申请变更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的,还可以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网上办理。
六、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七、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录入信息。
十、办公时间
车辆管理所总所、车管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周一至周五8:30-18:00,周六、日9:00-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以其公示办公时间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
010-1212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驾驶证】获北京驾驶证相关业务办理入口(到期换证及遗失补办)、体检医院/办事地点(车管所)查询、可以异地换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