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热点问题解答
导语 北京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该如何处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处理技巧?请看本文的介绍。
》》政策阅读:北京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一、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
《办法》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解决损害赔偿事宜。
二、当事人应如何自行撤离现场,协商解决交通事故?
发生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步骤撤离现场、协商解决:
(一)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相互记录车辆号牌并交换联系方式(例如交换名片、互相拨打移动电话),约定撤离现场后停车等候的地点。
(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将事故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设置警告标志。
(三)相互查验驾驶证(双方要主动出示驾驶证,相互查验驾驶证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事故责任。
(四)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取报案号(保险公司的报案服务电话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各执一份,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三、机动车撤离现场后应将车辆停在什么地点?
在高速公路上,移至就近的服务区、应急车道内;在城市快速路上,移至就近的应急车道内或辅路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四、事故车辆在移动过程中,其他车辆怎么办?
其他车辆遇到事故车辆撤离现场时,应当让行,确保安全。
五、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车辆无号牌的。
(二)驾驶人无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的。
六、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怎么办?
机动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按照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一)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仅造成自身车辆损坏的,驾驶人应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候保险公司处理。
(二)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设施及其他财产损坏的,驾驶人标划现场后,迅速将车辆就近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七、哪些交通事故应标划现场后,立即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一)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二)无检验合格标志的;
(三)无交强险标志的;
(四)未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
(五)一方逃逸的。
八、驾驶人应随车携带哪些物品?
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最好在车内携带《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停车位置,填写《协议书》自行解决交通事故。
九、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何标划停车位置?
对需要标划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即可。
(图1) (图2)
图1、标划车辆停车位置 图2、车辆移动后地面的标划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