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

导语 本文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分类,从参保人最关心的“可以享受的待遇”、“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等方面入手,对北京社保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解析,并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以表述,最大限度地突出实用性,教你“秒懂”北京社保。

五、北京失业保险

参保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所享受的待遇根据户口性质的不同分为如下情况:

1、北京市城镇职工:

缴纳失业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

缴纳失业保险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未就业的,可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之日起90天内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超过90天的,可在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30日的集中缴费期限内办理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

待遇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有关,缴费年限越长,可领取期限越长。领取金额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补充阅读: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如何认定2013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标准北京市户口城镇职工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2、外埠城镇职工

缴纳失业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可以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

待遇标准:根据现行规定,外埠城镇失业人员与本市城镇失业人员所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同,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将其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

申领流程:

3、农村劳动力(含本市及外埠农村劳动力)

缴纳失业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

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缴纳失业保险每满一年发1个月,最多不超过12个月,一次性补助标准728元/月(注:此发放标准为2013年标准)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

失业后应按以下步骤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我国现行失业登记主要针对城市人口。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失业保险时个人不缴费,失业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将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费统一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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