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医疗保险

导语 本文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分类,从参保人最关心的“可以享受的待遇”、“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等方面入手,对北京社保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解析,并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以表述,最大限度地突出实用性,教你“秒懂”北京社保。

三、北京基本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医疗费用报销:

北京实行“持卡就医,实报实销”制度,只要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社保卡处于使用状态,就可以确保在医疗机构就诊时直接结算。

对于一些急诊没带社保卡或没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符合报销条件的可以进行手工申报,详情请阅读:北京医保全额垫付手工报销情况说明

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说明

个人缴费及企业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每一位员工在北京市商业银行建立一个专为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活期存款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用于员工支付医疗费用,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月拨付(如发生企业欠费,欠费期间将不拨付),使用方法同一般存折,但只能用于取钱。

个人账户资金构成:

员工年龄 单位缴纳部分划转 个人缴纳部分 合计 基数
在职职工 不满35周岁 0.8% 2% 2.8% 个人缴费基数
35周岁至45周岁 1% 2% 3%
45周岁以上 2% 2% 4%

退休职工:70岁以下的,定额划入100元/月(3元缴纳大额互助医疗费用,实际到账97元);70岁以上的,定额划入110元/月(3元缴纳大额互助医疗费用,实际到账107元)

拓展阅读:北京医保个人账户查询

4、定点医院选择

参保人员可在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四家医院为本人的定点医院。参保人员在A类医院、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觃定的医疗费用,不受该医院是否为本人定点医院的限制,可直接享受就医报销待遇。

详细请阅读:北京定点医院选择技巧和注意事项北京医保不用选也能报销的定点医院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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