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异地分娩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方式+材料+标准)
导语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本市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无需进行备案。
▶报销方式:
生育保险费用由单位办理手工报销,本人无法办理。具体是↓↓:
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发生的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回京后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
▶所需材料:
北京市参保人员异地发生的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可由个人先行全额垫付,保存好相关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回京后由用人单位到单位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报销标准执行本市生育保险规定。回京手工报销所需材料:
(一)单位申报产前检查费用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收费票据、处方底方、检查、治疗费用明细、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
(二)单位申报生育住院费用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单位申报需要提供材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复印件)或者《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电子报盘数据。
▶报销标准:
本市参保人员生育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
•剖宫产术后再次妊娠阴道试产且采取椎管内分娩镇痛,定额支付标准在各级医院“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000元。
•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200元、二级医院:5000元、一级医院:4950元。
•剖宫产手术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5800元、二级医院:5600元、一级医院:5550元。
▶办理地点:参保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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