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由按季度改成按月有什么影响吗?
导语 职工申请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及租住我市商品住房提取的,可选择按“月”和按“季”的约定提取周期。如选择共享配偶的以上租房提取事项的,约定提取周期也可选择按“月”和按“季”。
➤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由按季度改成按月有什么影响吗?
答:支付金额由原来的按季支付的金额降低至其三分之一。
(1)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支付金额由每季度支付4500元调整为每月支付1500元。
(2)租住商品住房:支付金额由“(月租金和月缴存额取最低者)*3”,调整为“月租金和月缴存取最低者”。
以上支付时,如果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按余额扣减10元支付。
例如:乙3月1日办理无房租房(每月1500元)提取,约定日为10日,周期按季。3月1日支付4500元。4月2日将约定提取周期改为按月。则4月10日支付1500元,5月10日支付1500元,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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