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北京公积金直付房租怎么提取?
导语 为确保缴存人及时了解“直付房租”公积金划转情况,公积金中心提供动账主动提醒与多渠道查询服务。
“直付房租”业务提取限额是多少?
(一)按月提取的
1.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月租金和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公积金中心资金划转当日,缴存人月缴存额为准)双限规则:若月租金>月缴存额,按月缴存额提取;若月缴存额>月租金,按月租金提取。其中,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不再采用双限规则。
2.对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月租金提取。
(二)按季提取的
1.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采取季度租金和公积金三个月缴存额(以公积金中心资金划转当日,缴存人月缴存额*3为准)双限规则:若季度租金>三个月缴存额,按三个月缴存额提取;若三个月缴存额>季度租金,按季度租金提取。其中,对于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不再采用双限规则。
2.对于租住保租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的,可按照季度租金提取。
注: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提取金额为账户余额扣除10元。
自动划转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租金的,差额部分如何支付?
差额部分由缴存人与试点单位自行协商支付。
例1:【按季划转差额部分如何支付】缴存人B于2025年7月20日就“租住商品住房”办理“直付房租”业务,租期2025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租金支付周期为按季支付,租金账单公积金划转日为24日(以公积金中心与试点单位约定为准),季度租金18000元,公积金月缴存额4000元,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
2025年7月24日,公积金中心向试点单位划转12000元(4000×3=12000),不足部分6000元(18000-12000=6000),由缴存人与试点单位自行协商支付。
例2:【按月划转差额部分如何支付】缴存人C于2025年7月20日就“租住商品住房”办理“直付房租”业务,租期2025年7月25日-2026年7月24日,租金支付周期为按月支付,租金账单公积金划转日为24日(以公积金中心与试点单位约定为准),月租金6000元,公积金月缴存额5000元,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5000元。
2025年7月24日,公积金中心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保留10元的前提下,向试点单位划转4990元(5000-10=4990),不足部分1010元(6000-4990=1010),由缴存人与试点单位自行协商支付。
租赁试点范围住房,同一租赁备案合同已申请办理公积金租房提取,是否可转为“直付房租”?
1.如已办理其他类型公积金租房提取,事项尚未到期且还有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可以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在通过“北京公积金APP”申请“直付房租”事项的同时,原提取事项将自动终止;或至公积金中心柜台将原事项终止后,再申请办理“直付房租”业务。
2.再次申请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最近一次支付对应的提取周期。例如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后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请应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个月之后。
例1:【如何转为按月直付】缴存人D于2025年8月办理“租住保租房提取”,租期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约定周期为按月,约定日为20日。2025年8月20日该事项提取完成后想办理“直付房租”,可将原事项终止后,于2025年9月1日(含)起申请办理“直付房租”。
例2:【如何转为按季直付】缴存人E于2022年12月办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期为2022年11月-2025年11月,约定周期为按季,约定日为20日。2025年7月20日该事项提取完成后想办理“直付房租”,可将原事项终止后,于2025年9月1日(含)起申请办理“直付房租”。
办理了“直付房租”,如何查询公积金划转信息?
为确保缴存人及时了解“直付房租”公积金划转情况,公积金中心提供动账主动提醒与多渠道查询服务。
1.缴存人可关注“北京公积金”公众号。公积金中心将在“直付房租”资金划转当日,向缴存人推送相关支付信息。
2.缴存人可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京通、北京公积金APP、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及柜台渠道,查询公积金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试点单位具体到账时间以企业收款银行入账时间为准。
夫妻一方已办理“直付房租”,配偶什么时候能申请“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配偶办理“因婚姻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起租日(含)后且公积金中心完成“直付房租”业务首期租金账单支付后方可申请。公积金提取周期为按月支付,约定提取日默认为主申请人约定提取日,事项终止后无法再办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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