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用条件是什么?
导语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2022年9月1日前已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在2022年9月1日前后任何时间仍可自由支取。自2022年9月1日起,再分配的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不可自由支取。
➤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可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家庭成员,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须进行备案。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北京医保家庭共济怎么绑定?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医保公服平台”,网址为: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IEnter)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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