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伤残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常见问题汇总

导语 根据《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的要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综合考虑职工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相关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情况等因素,适度、稳步提升,实现待遇平衡。”

  ➤2022北京伤残津贴从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答:伤残津贴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结论的次月起开始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自工伤职工死亡的次月起开始支付。

  ➤领取伤残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什么是供养亲属抚恤金?

  答: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以后如何领取待遇?

  答: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推荐阅读:2022北京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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