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北京哪些人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是如何参加医疗保险?快点击文章查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一、核心参保前提
所有参保人员均需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且符合户籍 / 学籍 / 身份相关条件。
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参保范围
(一)城乡老年人
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老年人。
(二)劳动年龄内居民
男年满 16 周岁不满 60 周岁、女年满 16 周岁不满 50 周岁的本市户籍劳动年龄内居民。
(三)学生儿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非在校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含托幼机构儿童、散居婴幼儿及其他 16 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具有本市户籍的 18 周岁以下初中往届生及 22 周岁以下高中往届生。
三、外埠户籍居民参保范围
符合条件且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外埠户籍人员,具体包含: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京籍人员(含在京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学生儿童;
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内地民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在京博士后在站研究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随往子女;
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
北京地区工作的符合相关要求的国家及市级人才工程专家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
本市市(区)属单位的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的配偶;
在本市取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在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人员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职工参保条件:
1、企业已在北京市参保登记;
2、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且未在北京市参加社保登记;
新注册单位参保条件: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自批准成立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