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市职工生育险补贴是否有变化
导语 2020年北京市职工生育险补贴是否有变化?有变化,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2020年北京市职工生育险补贴是否有变化
答 :有变化,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调整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此次主要调整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等项目。
产前检查支付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400元提高到3000元;
住院分娩顺产支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剖宫产支付标准由4400元提高到5800元;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调整25项,如门诊人工流产手术项目支付标准由270元提高到770元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什么呢?
在我国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包括
(一)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费用需要本人缴纳么
答:不需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此次调整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单位生育保险继续按照0.8%费率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个人仍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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