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原文

导语 为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献血后服务改革,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精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驻京部队血液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各采供血机构:

  为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献血后服务改革,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精神,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驻京部队血液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驻京部队血液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

  2019年12月27日

  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

  为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要求,深入推进献血后服务改革,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73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牢固树立“以献血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升无偿献血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尊重无偿献血者的良好氛围,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工作目标

  1.实现北京市军地血液管理部门、采供血机构与临床用血医疗机构无偿献血者信息共享;

  2.为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提供血费直接减免服务;

  3.为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外省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提供便利的血费报销服务。

  二、减免对象和减免政策

  (一)减免对象

  临床用血费用减免对象为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

  北京市无偿献血者指在北京市参加无偿献血并取得《无偿献血证》的人员,包括外地来京参加无偿献血人员;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

  (二)减免政策

  北京市现行用血费用减免政策和减免规则依据《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4号)执行(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全市统一的血费减免平台

  依托《北京市献血者用血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用血服务系统》)建立全市统一的血费减免平台,与“首都献血”微信公众号和“首都献血”APP“献血报销”模块共同形成统一的血费减免管理系统。

  (二)形成全市统一的工作流程

  1.医疗机构直免

  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驻京军地医疗机构用血的,由医疗机构通过《用血服务系统》核实个人信息,获取减免金额,在患者门急诊和住院费用结算时直接减免相关用血费用。各区献血办和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定期与医疗机构对减免费用进行结算。医疗机构直免流程见附件2。

  2.血费报销

  北京市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外省市医疗机构用血的,自用血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可自愿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用血费用报销:

  (1)自助报销。无偿献血者或用血者通过“首都献血”微信公众号或“首都献血”APP“献血报销”模块提交申请,北京市献血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报销费用转账到献血者名下银行卡。

  (2)现场报销。无偿献血者或用血者持相关凭证到各区献血办、采供血机构、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办理用血费用报销,现场报销机构(见附件3)使用《用血服务系统》做好登记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报销费用直接交给献血者或用血者,或者转账到献血者名下银行卡。

  (3)邮寄报销。无偿献血者或用血者将相关凭证邮寄至地方采供血机构、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办理用血费用报销,邮寄报销机构(见附件3)使用《用血服务系统》做好登记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报销费用转账到献血者名下银行卡。

  (三)制定全市统一的减免标准

  根据《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规定,用血费用减免仅限于个人临床用血时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输血费用中因配血、输注等发生的费用不属于减免范围。减免标准参照现行全血价格执行,即每200毫升全血按照220元的标准进行用血费用减免。今后随本市血液价格调整而调整。减免用血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医疗机构结算发票中输血费用总金额。

  (四)精简证明材料

  按照国家要求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程度方便献血者,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4和附件5。

  四、经费来源与结算方式

  在北京市地方采供血机构献血的,血费减免经费从还血基金专项经费中列支,在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献血的,血费减免经费从驻京部队献血管理费中列支。

  (一)医疗机构直免结算

  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所在区献血办或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提出直免结算申请,区献血办按照《用血服务系统》中确定的减免金额,打印结算清单,于医疗机构申请当月,将结算费用转账至医疗机构账户。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参照前述流程,每半年将结算费用转账至医疗机构账户。

  (二)血费报销结算

  审核机构按照《用血服务系统》中确定的减免金额,于审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将减免费用转账到献血者名下银行卡。献血者已故的,提供已故证明,将减免费用转账到亲属名下的银行卡。

  (三)其他说明

  在地方采供血机构和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都献血的献血者(以下简称“军地献血者”),其用血减免费用按献血者在军地献血量的比例进行分割,由市献血办、区献血办与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分别承担。

  地方血费报销部门与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每年度对军地献血者通过报销途径减免的用血费用进行审核,打印结算清单,相互进行结算清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人负责

  临床用血费用减免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献血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群众意识,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

  (二)各尽其责,加强配合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市血液中心要做好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维护工作,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要做好献血者相关信息报送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和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各区献血办要按照首接负责制原则做好血费现场报销服务和辖区医院直免费用结算工作。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要做好用血者甄别和审核、资金垫付和申请、优化院内流程、系统改造和对接,为在本机构就诊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做好服务。

  (三)加强管理,把控风险

  临床用血费用减免关系到财政经费的使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财务结算要求,做好相关凭据收集、上传、存档和费用结算,大额报销要做好复核。

  (四)做好宣传,加强培训

  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献血管理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服务的宣传,提升献血者、用血者的知晓度。负责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的各单位要加强人员培训,特别是血费减免政策、服务注意事项等,强化服务意识,真诚服务、贴心服务,为献血者提供最大便利。

  本方案自2020年1月20日起执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血费报销工作的通知》(京卫医﹝2016﹞68号)同时废止。

  附件:

  附件1.用血费用减免政策和减免规则

  一、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照下列规定享受免费用血优惠:

  (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10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10年后免费使用献血量2倍的血液;

  (二)累计献血超过1000毫升的献血者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

  (三)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自献血者献血之日起10年内可以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二、用血费用减免规则

  (一)献血量指在北京市范围内捐献血液总量。在北京市地方采供血机构和驻京军队采供血机构的献血记录可以合并计算献血总量。

  (二)献血者捐献机采血小板的,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享受用血优惠时,献血量按照一个机采单位折合全血400毫升计算。

  (三)献血者本人血费减免待遇和亲属血费减免待遇可分别享受。

  (四)献血者有多个亲属用血的,减免费用遵循总量原则,减免额度用完为止,不同亲属间不重复享受。

  (五)用血者有多个亲属参加过无偿献血的,只在用血费用额度内报销,一次用血不得重复报销。

  附件2.医疗机构直免流程

  (一) 申请用血时

  医院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增加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介绍。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献血者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政策。

  (二) 申请用血过程中(出院前完成)

  如患者本人是献血者,医院使用患者身份信息在《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献血情况,告知患者减免额度。

  如患者是献血者亲属,医院需要使用献血者身份信息在《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献血情况。患者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上传系统或签订《亲属关系承诺书》后,医院告知患者减免额度。

  医院确定用血费用减免额度后,自动生成并打印《临床用血费用减免通知单》(以下简称《减免通知单》),供出院结算时使用。

  (三)结算时

  结算部门为患者办理正常结算手续后,立即确定患者血费减免金额,患者签字确认。医院垫付相应金额至患者押金账户,减免金额不超出《减免通知单》额度。结算部门在《减免通知单》上登记医疗机构收费收据编号等相关信息。

  (四)结算后

  医院通过《用血服务系统》中登记本次用血相关信息(收费收据编号、用血时间、用血品种、用血量),每月10日前向区献血办或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发出结算申请。

  区献血办收到结算申请后,自动生成《医院直免结算清单》,按照财务流程当月将直免费用转账至医院指定账户。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参照前述流程,每半年将结算费用转账至医疗机构账户。

  附件3.现场(邮寄)报销机构名单

场(邮寄)报销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报销时间

报销地点及乘车路线

预约电话

报销

方式

东城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9:00-11:00

14:00-16:00

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317房间

乘车路线:106、115、116、684、823路公交车

64023353

现场

报销

西城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9:00-11:30

13:30-17:00

西城区枣林前街2号915房间

乘车路线:88路、48路、10路、133路、53路牛街南口下;地铁4号线、7号线菜市口站换乘48路牛街南口下。

83365505

现场

报销

朝阳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30

13:00-17:00

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外办事大厅,甜水园东里甲1号

乘车路线: 30路道家园站;117、419、815、847、808、825、852、710、712、754、976、988、984路等在甜水园北里站下车沿京客隆向东走约200米路南;地铁6号、14号线金台路下车向北。

65859619

现场

报销

海淀区

献血办

周一、三、五(节假日

除外)9:00-11:30

14:00-18:00

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楼海淀区卫生健康委一层大厅

乘车路线:乘公交102、103、114、320、717、特5、特6路甘家口大厦站下车,甘家口大厦西100米(甘家口派出所对面)

88364321

现场

报销

丰台区

献血办

周一、二、四(节假日

除外)9:00-11:30

14:00-18:00

丰台区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丰台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A208室

乘车路线:乘678、专68前街站下车

83949152

现场

报销

石景山区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9:00-12:00

14:00-17:30

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6号1号楼328房间
乘车路线:乘地铁一号线八角游乐园站下车;乘坐公交车385路、337路、354路均可到达。

88605021

现场

报销

现场(邮寄)报销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报销时间

报销地点及乘车路线

预约电话

报销

方式

门头沟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9:00-11:00

14:00-17:00

门头沟区石龙北路10号妇幼保健院附楼门头沟区献血办公室

乘车路线:乘977、960路葡萄嘴环岛北下车

69843182

现场

报销

房山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下乡除外)

9:00-11:30

13:30-17:00

房山区城关街道兴房大街70号房山区献血办公室

乘车路线:乘房12、房15、房16、房18、房31、房31支、房37、房38、房41、836、907、917路公交车,顾册站下车。

89345312

现场

报销

通州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00-11:00

13:00-16:00

通州区通胡大街21号通州区中心血站一楼血源科

乘车路线:乘坐808 804 342 322 667 589 通18 通19 通41 通44路公交车百河湾小区站下车,路对面通州区中心血站

69548932

现场报销

邮寄报销

顺义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30

14:00-17:30

1、顺义区顺康路1号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献血办公室825室

乘车路线:乘顺2、顺3,顺13,915,918均可到达

2、顺义区中心血库(原储血站)

乘车路线:顺15路、顺16路、顺18路、顺19路、顺20路、顺23路、顺24路、顺28路、顺31路、顺33路、顺36路、顺37路、顺39路、空港2路、915、918、924、945、970、856俸伯地铁站下车,向东500米路南。

89471630

89453191

现场

报销

大兴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9:00-11:30

13:30-17:30

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3号305房间大兴区献血办公室

乘车路线:地铁4号线黄村西大街站东100米路北

60283885

现场

报销

昌平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9:00-11:30

昌平区西环南路58号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06室

乘车路线:345路、883路、昌1路、昌3路、昌67路、昌68路、昌22路西环南路站下车

69709724

现场

报销

现场(邮寄)报销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报销时间

报销地点及乘车路线

预约电话

报销

方式

平谷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00

14:00-17:00

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934房间

乘车路线:918路公交车世纪广场站下,向南步行1000米到达。

69961708

现场

报销

怀柔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下乡除外)

8:30-11:30

13:00-17:30

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怀柔区卫生健康委422房间

乘车路线:861、862路兴怀大街下车,向东500米路南

89684642

现场

报销

密云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30

13:30-17:00

密云区长城环岛东南角密云区卫健委大楼一层

乘车路线:乘坐980、12路、7路到长城环岛下车。

69056479 69082756

现场报销

邮寄报销

延庆区

献血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00-12:00

14:00-17:00

延庆区延庆镇西街13号延庆区中心血站

乘车路线:北京乘919直达东关站下车向西1公里路南,延庆乘920环5老政府下车向西50米路南

69183866
69193866

现场报销

邮寄报销

北京市

血液中心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00

13:00-16:00

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7号院北京血液中心2号楼208房间,邮编:100088

82807670

邮寄

报销

现场(邮寄)报销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报销时间

报销地点及乘车路线

预约电话

报销

方式

驻京部队

血液协调办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00

14:00-17:00

西城区定阜街3号

乘车路线:地铁6号线北海北站A口,出站向西300米旌勇里胡同,向北300米即到,庆王府内办公

66737571

现场报销

邮寄报销

解放军总医院

第一医学中心输血科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00

14:00-17:00

海淀区复兴路28号

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五棵松站C口,出站即到

66937129

现场

报销

解放军总医院

第五医学中心输血科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00

14:00-17:00

丰台区东大街8号

乘车路线:地铁9号线、14号线七里庄站G口,出站向南500米路东。

66947209

现场

报销

解放军总医院

第七医学中心输血科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

除外)8:30-11:00

14:00-17:00

东城区东四南门仓5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东四十条站D口,出站向东500米路南

66721036

现场

报销

  4.用血费用减免提交材料

用血费用减免提交材料

材料类别

医疗机构直接减免

血费报销

身份

证明

献血者

本人用血

献血者提供身份证号。

献血者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医疗机构通过《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确认。

审核部门通过《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确认。

献血者

亲属用血

献血者、用血者提供身份证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或《亲属关系承诺书》。

献血者、用血者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或《亲属关系承诺书》。

医疗机构通过《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确认,上传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亲属关系承诺书》。

审核部门上传,通过《用血服务系统》查询确认,上传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亲属关系承诺书》。

医疗机构

收费收据

医疗机构通过《用血服务系统》填写收费收据编号等相关信息。

献血者或用血者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审核部门上传《用血服务系统》。

医疗机构

用血明细单

医疗机构通过《用血服务系统》填写用血明细等相关信息

献血者或用血者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审核部门上传《用血服务系统》。

付款信息

转账至医疗机构指定账户。

献血者提供本人名下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

献血者已故的,提供已故证明和亲属名下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名称。

审核部门上传《用血服务系统》。

其他说明

1.有《无偿献血证》,在《用血服务系统》无相关献血记录的,由核发其《无偿献血证》的采供血机构负责审核,由北京市献血办公室或驻京部队血液协调办负责在《北京市血液管理信息系统》中补录相关信息,同步至《用血服务系统》后,再申请血费减免服务。

2.献血者或用血者委托他人代办用血费用减免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和联系方式。

  5.亲属关系承诺书

  献血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用血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献血者与用血者系 亲属关系,满足《北京市献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享受用血费用减免条件。

  (以下为委托代办人填写)

  代办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本人郑重承诺:本次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因虚假关系或虚假材料等原因导致北京市血液经费流失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承诺人: 年 月 日

  》》北京献血点地址咨询电话营运电话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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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献血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北京无偿献血车地点和时间信息一览表

  》》北京无偿献血者有哪些奖励?

  》》《北京市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原文

  》》北京无偿献血三免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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