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北京社保待遇调整
导语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北京2016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详情请看正文。
据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北京市2016年底前企业退休、退职、退养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770元,与2016年每月3573元相比,增加197元。
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即可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按绝对额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
将退休人员2016年年底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三档:
▲5073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3573元(含)~5073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35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适当多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为了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还将进行差额补足。
如:李阿姨,全部缴费年限32年,2016年12月年满58周岁,基本养老金为3578元/月。按图表1的第二档标准,应上调50元,与原养老金相加为3628元。但2016年12月养老金低于3573元的第三档人员上涨60元后,部分人员会达到3633元(3573+60),高过李阿姨的3628元,所以再对李阿姨提高5元,使她达到第三档的最高额3633元。在绝对额的调整中,李阿姨实际每月增长的养老金是55元;再加上按缴费年限调整的养老金,实际共增加养老金201元/月。
适当向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对在2016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35元至65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如:王大爷,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6年12月年满68周岁,基本养老金为3880元/月。调整之后,王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255元,基本养老金为4135元/月。
张大爷,某企业退休工人,全部缴费年限40年,2016年12月年满80周岁,基本养老金为4400元/月。调整之后,张大爷每月增加养老金285元,基本养老金为468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