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北京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办理指南
北京外国人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需要什么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申请学习类居留延期要怎么办理?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办理条件
在京长期学习的外国人
办理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在京居住地派出所、旅店业或院校公寓开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表》。
3、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加盖招收单位公章。
4、招收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在读证明等证明函件。
5、非持X1签证入境人员,还应提交《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
6、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还应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出入境管理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时限
可以申请与学校注明学习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最短不少于180日。
1、 受理
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2个工作日
2、审核
标准: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
时限:3个工作日
3、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时限:3个工作日
4、告知
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国人签证大队
办理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
咨询电话: 010-84020101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申请资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经审批同意的,10个工作日办结(周六受理申请,不计为工作日)。
相关事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经招收单位申请,出入境管理局同意的,可以由招收单位代为申请。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
2、招收单位应当按要求在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3、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A4纸)。
4、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
5、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6、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
法规提示
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
3、招收单位发现外国留学生离开招收单位、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或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4、出具邀请函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件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7、对于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