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最新)
导语 北京《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于2015年11月16日正式施行,相关执行的标准是怎样的呢?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本标准自2015年11月16日起实施)
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房屋市场租金水平、保障家庭人口结构、收入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
(一)除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他各区实行统一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具体见下表:
北京市(除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市场租房补贴标准
单位:元/月
补贴对象 |
2人及以下户 |
3人及以上户 |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
1600 |
2000 |
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 |
1400 |
1800 |
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家庭 |
1100 |
1400 |
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家庭 |
800 |
1000 |
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 |
400 |
500 |
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不含)至2400元(含)之间的家庭 |
200 |
200 |
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住房的租金超过该户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房补贴标准确定租房补贴,超出部分由其自行承担;低于租房补贴标准的,按租赁住房租金金额确定租房补贴。
(二)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4个区县的市场租房补贴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北京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市经济状况、保障家庭收入水平、房屋市场租金水平等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有条件的区县可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或提高租房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区县人民政府负担,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执行此标准后,北京市不再受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符合规定条件且承租市场住房的家庭,通过申请市场租房补贴予以保障。对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仍按照原廉租住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发放补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后,再按有关规定领取市场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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