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起北京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各区需满足哪些

导语 北京市近日发布了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那北京各区县的申请条件一样吗?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本文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2015年11月16日起,北京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为:

  (一)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的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市场租房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家庭租赁的住房须符合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房屋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

  (二)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4个区县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上述各区一致,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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