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其他往来港澳通行证指南
办事说明: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办理地点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2层
咨询电话:010-84187647;010-84187657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6:30-17:30
申请类型
办理程序
一、任务申报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大厅2-6号窗口。
二、受理
大厅2-6号窗口办理人员接收材料,并审核材料内容。材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基本符合要求的保留材料,告知申请人要补充的材料由申请人补齐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经请示后退回材料。
三、组团交费
申请人在15、16号窗口缴纳办理费用。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办事大厅15、16号窗口领取证件。
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直接提交大厅2-6号窗口。
二、受理
大厅2-6号窗口办理人员接收材料,并审核材料内容。材料齐全的,正式受理。基本符合要求的保留材料,告知申请人要补充的材料由申请人补齐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经请示后退回材料。
三、组团交费
申请人在15、16号窗口缴纳办理费用。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办事大厅15、16号窗口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