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台湾通行证签注续签材料流程指南
导语 北京台湾通行证签注续签需要哪些材料?小编为您介绍北京台湾通行证签注续签材料流程指南。
办理条件
台湾通行证在有效期内(6个月以上)、有足够签注页且无破损的
所需材料
身份证
北京市居民无须提交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非北京户籍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表
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或灰色背景)《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通行证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
委托证明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或者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人员,可委托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对应材料
1、团队旅游:
我市具备经营赴台旅游业务资格旅行社出具的有本人姓名的旅游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因公赴台
国务院台办交流局或北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
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应邀赴台
国务院台办经济局或北京市台办出具的“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因私赴台
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赴台湾就学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交验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并
赴台湾就学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交验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直接前往分县局接待大厅办理,或者可使用自助机按提示办理
办理地点
1、全市分县局十七个接待大厅(东城分局幸福大街接待大厅因施工停止对外办公)办理短期赴台旅游签注再次申请的加急手续
2、使用自助受理机办理,无需提交申请表。设置自助受理机的分局有东城分局金宝街接待大厅、西城分局(新壁街接待大厅、梁家园胡同接待大厅)、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昌平分局、顺义分局、通州分局、大兴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怀柔分局、密云县局。
温馨提示
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非京户籍人员暂不能使用自助受理机和办理短期赴台旅游签注再次申请加急手续;
已持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北京户籍居民,再次申请赴台湾地区个人或团队签注可当天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