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台湾通行证办理指南-因私赴台手续(京籍)
导语 北京因私赴台手续是什么?北京台湾通行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小编为您介绍针对赴台探亲、定居、访友、就学、接收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的台湾通行证及签注首次办理指南。
办事说明:
赴台探亲、定居、访友、就学、接收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首次申请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办理条件
1、北京户籍居民
2、申请赴台湾探亲、定居、访友、就学、接收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
3、首次申请办理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所需材料
身份证
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户口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
申请表
一张填写完整,贴近期两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光面(背景为淡蓝色或白色)证件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入台许可
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单位意见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
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或军官离退休证、部队军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办理意见函方可办理。
大陆机构、企业派驻人员的大陆配偶、子女申请赴台湾探亲时的,还需提交被探望人派出单位出具的意见
赴台学习证明
赴台湾就学的,还须提交北京市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交验台湾高等学校录取通知书并提交复印件
特殊材料
递交申请后申请人须凭出入境管理机关签发的注销户口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注销手续,并持户口注销证明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定居签注。
注:赴台定居的申请只能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提交
办理流程
- 1
在线预申请
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出入境办事大厅,选择办理出入境业务的种类,填写相关信息,并在线预约现场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地点和时间,生成预受理号码并可在线打印申请表格。没有打印条件的申请人,可凭预受理号码到预约办证地点,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通过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须持预受理条码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未使用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也可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出入境业务受理范围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或分县局受理大厅提出申请,回答询问并履行相关手续。
注意事项:
网上预申请无法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到现场排队递交申请。
- 2
拍摄照片
申请人持预受理号码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接待大厅照相室现场免费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提示:关于照相的具体要求详见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张贴的《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领取照相条形码。
- 3
现场申请、审核
本人持预受理号码、照相条形码和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
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比对申请人与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申请人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办理手续)。
- 4
许可发证
接待大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
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和《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前往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因故不能本人领取的,受托人还须持本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登记后领取。
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地点
受理业务一览:
市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除赴台旅游以外事由的签注;
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
派出所出入境受理点受理业务:本市居民首次、换发、补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同时申请旅游签注(不含持有效期内证件申请签注)。
办理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10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办理费用
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每项次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