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征兵条件年龄及优先征集对象
征集女兵的基本条件
女兵的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及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7-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女兵优先征集对象包括: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征集女兵的基本条件
女兵的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及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征集年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17-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周岁。
女兵优先征集对象包括: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