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过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导语 对于工资,向来都是企业员工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那么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对于工资有哪些规定呢?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对于工资的组成如何界定呢?北京市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过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一、工资总额包括哪些部分
工资总额就是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是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的。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
二、过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少于劳动者本人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划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市、区、县劳动保障局批准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按上述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企业可自主确实,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是指本人基本工资,即职务等级工资(技术等级、等级、岗位工资)和工资构成中的津贴(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