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户口居民户口迁移条件、手续及时间之迁往市外
导语 户口的迁移,是很多人必经的一个阶段。那么北京市农业户口迁移条件有哪些呢北京市农业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理呢?北京市农业户口迁移有哪些情况呢?
北京市农业户口居民户口迁移条件、手续及时间之迁往市外
事项名称:迁往市外
办理机构: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派出所;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分局户政大厅;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大兴区兴丰、清源路、林校路、开发区派出所辖区的办理地点为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户籍派出所及宣武、大兴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办理电话:010-87680101
办理程序
一、受理
(一)条件: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登记。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证明。
(二)查验证件证明
1、招生、毕业分配:提供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2、其他原因迁出的: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迁出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审核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
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办理时间:城镇地区派出所户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对外办公,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事制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