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赴台湾通行证的补发、换发条件与流程

导语 祖国美丽的宝岛台湾,向来是北京市市民热衷并向往的旅游胜地。那么北京市民赴台湾旅游通行证怎么办理呢?北京市民赴台湾旅游通行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呢?北京市民赴台湾旅游通行证办理材料需要什么呢?北京市民赴台湾旅游通行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嗯?

  赴台证件的补发

  1、持证人在出境前遗失证件的,可以申办补发,提交丢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经核实后补发证件及相应签注。

  2、持证人在境外遗失证件、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入境后在原签注有效期内需再次出境的,须提供丢失地警察机关出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居民往台湾地区申请表》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淡蓝色或白色背景)及有效入台许可证明经核实后办理补发手续。如原证件已过期或原签注已过期按重新申请手续办理。

赴台证件的换发  

  1、持证人在办理签注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证件:

  (1) 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2)证件内签注页用完;

  (3)证件损毁。

  2、换发证件所须手续:

  同首次申请手续,证件损毁的,同时提交损毁情况书面说明。

  3、申请证件、换发、补发证件需现场采集证件专用照片。

  加急业务

  1、加急申请受理单位: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2、加急申请受理范围:

  (1)出国(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

  (2)出国(境)留学开学日期临近;

  (3)前往国(地区)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4)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3、申请所需材料:

  (1)提交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

  (2)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外文资料需由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

  4、办证时限

  根据不同的事由和紧急程度,五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注:办理加急业务无需缴纳加急费用。

  二、审核:

  (一)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

  (二)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

  (三)比对申请人与人口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

  (四)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五)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办理时间: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收费标准:通行证每证30元,签注每项次20元。

  收费依据[1993]价费字164号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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