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受理申诉的流程与制度(图)
【导语】: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解释。根据规定,消费者“知假买假”将不影响维权,浙江进一步有效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国消费者申诉也有相应的程序与制度。下面看看北京市消费申诉程序与制度表。
受理申诉的流程与制度:
1、申诉人登记网上申诉单。
2、受理人员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接收、受理申诉单,自申诉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经初步审查,作出以下处理:
⑴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并电话通知申诉人;
⑵不符合规定的,电话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
⑶电话联系申诉人三次,均未能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申诉。
3、予以受理的申诉单,由12315中心转至各区县分局、辖区工商所调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