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律援助申请程序(申请条件、流程及电话)
导语 北京法律援助申请应符合什么样的条件?法律援助的范围是哪些?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是怎样的,该带哪些材料?北京法律援助中心有哪些,地址和电话是多少?请看本文的详细说明。
一、申请法律援助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户口或者在北京市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国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
(二)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三)公民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不受本条例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未成年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需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五)本中心受理申请人所涉案件的审理机关应当是:北京市中、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受理的一、二审和再审的案件;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二分院转交的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案件;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其他市级相关机构管辖的非诉讼案件。
二、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
(一)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
7、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8、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二)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自被第一次讯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公诉案件自提起公诉之日起,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4、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5、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法律援助形式
(一)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二)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三)行政复议、仲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