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9至2020年度公积金结息对账公告解读

导语 自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调整后的年利率为1.5%。

  北京市2019至2020年度公积金结息对账公告政策解读

  一、发布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64号) 第七条的规定,管理中心应当于每年7月31日前,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对账公告。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计息利率是多少?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6〕5号)的规定,自2016年2月2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调整后的年利率为1.5%。

  三、个人如何查询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

  1.网上查询方式:

  北京地方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职工,可以通过http://gjj.beijing.gov.cn登录“个人网上业务平台”查询打印2019—2020年度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单;

  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缴存职工可以通过http://www.zzz.gov.cn登录“个人公积金业务”查询打印。

  以北京地方缴存职工网上查询为例:

  登录http://gjj.beijing.gov.cn北京公积金网站,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如图所示:

  点击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进入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输入个人信息登录,如图所示:

  选择“我的账户”中“住房公积金对账单信息”,点击进入,如图所示:

  点击“打印对账单”,如图所示:

  弹出界面可以选择下载,打印,如图所示:

  2. 本人现场查询方式:北京地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和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也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的分中心、北京地方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查询核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消息(上下限/比例)、公积金网上办理入口、公积金查询/提取/贷款/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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