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区1090套公租房房源开放申请(附登记入口)
导语 北京丰台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来啦!5个项目共1090套公租房房源开放申请!登记配租详情如下。
康润家园、燕保·银地家园、鸿业兴园、南庭新苑、郭庄子家园等5个公租房项目尚余部分剩余房源,现将上述五个项目剩余房源面向丰台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采取“快速配租”的方式进行配租。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5个,房源共计1090套。其中小套型682套,中套型336套,大套型72套,具体为:
(一)康润家园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丰台区高立庄北路10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020套。小套型650套,建筑面积约35.84-40.98平方米;中套型310套,建筑面积约45.87-51.57平方米;大套型60套,建筑面积约57.47-61.2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42元/建筑平方米·月。
(二)燕保·银地家园公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丰台区银地西路15号院。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2套。大套型12套,建筑面积约54.29-54.69平方米。租金标准为42元/建筑平方米·月。
(三)鸿业兴园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丰台区鸿业兴园二区2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25套。小套型13套,建筑面积约35.12-36.79平方米;中套型12套,建筑面积约46.29-46.6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9元/建筑平方米·月。
(四)南庭新苑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丰台区槐房西路316号院7号楼、22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20套。小套型13套,建筑面积约33.3-33.99平方米;中套型7套,建筑面积约43.74-45.32平方米。租金标准为29元/建筑平方米·月。
(五)郭庄子家园公租房(原廉租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丰台区双林东路105号院6号楼。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13套。小套型6套,建筑面积约33.84-34.5平方米;中套型7套,建筑面积约44.75-48.07平方米。租金标准为30元/建筑平方米·月。
在配租过程中如有腾退等原因产生的房源可一并纳入上述配租房源。
注:上述公租房项目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及收视费等。
二、意向登记
(一)配租对象
2019年11月24日(含)前通过“三审两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丰台区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优先家庭包括:原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统称“三房轮候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等家庭。
特殊说明: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申请家庭资格正在变更或正在进行其他住保业务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登记。如满足上述条件的家庭不能注册或注册成功后系统显示家庭信息和实际不相符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核实确认。
(二)网上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25日上午10:00-11月29日下午5:00(共5日)
登记结果仅针对本次配租工作,公布房源配租完成后,登记结果自动失效。
特殊说明: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更改登记意愿申请。
(三)网上登记方式
1.本次配租登记工作由申请家庭通过网络自行登记的方式进行。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保障房中心协助登记地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具体登记地址详见公告原文)
(四)登记标准:
(五)登记原则
一个家庭仅可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且选定后不能更改,登记结果作为以上5个项目的选房依据。
已经签约配租(含原廉租房实物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项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中,不允许升、降档登记,申请家庭应按照公租房备案通知单中所规定的套型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六)登记排序原则
登记系统按照备案年份、配租资格情况、意向登记时间进行排序,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相同的,具备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前、具备普通配租资格的家庭排序在后。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列顺序,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七)选房安排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北京市关于脱贫攻坚文件精神,本次选房将登记家庭分为两组,第一组家庭优先选房。具体为:
第一组家庭:丰台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城镇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第二组家庭:丰台区其他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2.第一组家庭,在完成网上意向登记后,须于2019年12月3日前,持低保(含分散供养特困)证、低收入证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卡证,到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提交相关证件或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家庭,将自动列入第二组家庭参加选房。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登记系统排序原则、登记系统结束登记时登记家庭排列出的顺序及分组确认情况确定各组最终选房顺序。
(八)登记结果及选房顺序公示
1.本次“快速配租”登记结果,将于2019年12月2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本次“快速配租”各组选房顺序,将于2019年12月6日,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核及选房入住
(一)丰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核。为简化复核工作程序,以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校验信息为准,对于信息锁定家庭需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复查。复核(复查)结果可向申请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部门咨询。
(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依序对复核(复查)通过家庭组织选房、办理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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