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185套面向非京籍共有产权房7月27日起申购

导语 北京海淀区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第二批次申购登记将于2018年7月27日开始!此次申购登记的共185套房源,面向非京籍家庭,人才家庭优先。

海淀区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第二批次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条件、流程 申购登记公告
项目详情及户型图
申请网站及申购系统操作指南
面向非京籍家庭
申购注意事项

  海淀区房管局7月26日发布公告,海淀区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进行第二批次申购登记,185套面向非京籍家庭的房源从7月27日起申购登记,截止时间是8月11日10点。而和预计的一样,海淀这次对非京籍采用了人才家庭优先。

  2017年年底,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始申购登记,不过当时的616套房源,仅仅申购摇号了431套面向京籍家庭的房源。而面向非京籍无房家庭配售的185套房源,称具体时间另行公布,现在终于开始申购登记了。

  海淀区中铁碧桂园共有产权房第二批次申购指南

  【申购时间】2018年7月27日10:00至2018年8月11日10:00

  【申购对象】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在海淀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

  【申购原则】人才家庭优先

  【房源数量】185套

  【申购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18年8月11日(含)]。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在海淀区工作”的审核认定标准为:2018年7月(开通申购当月),申购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海淀区。

  【申购家庭分组及配售次序】

  (一)申购家庭分组

  为有效促进区域职住平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强对园区高科技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该项目第二批次申购家庭分为三组:

  第一组:海英人才

  入选海淀区“海英人才”(不包括外籍及港澳台)且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的家庭。

  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

  (1)申购人须在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海淀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包含政府机关及各类型事业单位、埠外企业在海淀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及分公司)工商及税务关系均在海淀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并在海淀纳统,原则上入选企业须符合北京市禁限目录要求。

  (2)申购人须拥有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含)学历,且同时拥有学历证和学位证。

  第三组: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二)配售次序

  该项目分组摇号及配售次序为:第一组为“海英人才”;第二组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第三组为“其他在海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

  【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申购结束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核对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联网审查,未通过审核及复核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申购家庭符合第一组“海英人才”、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资格申购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审核认定材料。未通过该组别资格审核的,不得参与该组别摇号、选房。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

  (一)审核认定材料清单

  1、第一组“海英人才”:申购人身份证、户口簿、“海英人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购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2018年5月在海淀区企业缴纳社保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需与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名称一致)。

  2、第二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人才”:申购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购人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5月在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缴纳社保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社保缴纳单位需与营业执照副本单位名称一致)。

  (二)提交材料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13日9:00—16:00

  (三)提交材料地点为海淀区北清路68号用友产业园北区16A一层,联系电话 :61787788。

  【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办法》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办法》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该项目首次申购前,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办法》及评估报告,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70%,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30%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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