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工伤职工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 APP、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或相关区按职责承担工伤保险经办事务的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北京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入口:
或相关区按职责承担工伤保险经办事务的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窗口
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备案有效期为一年,
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备案有效期为六个月。
工伤职工在备案有效期内,可按规定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备案有效期结束后仍有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求的,需重新办理备案。
备案有效期内丧失待遇享受资格的,备案有效期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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