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基本养老保险
导语 本文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分类,从参保人最关心的“可以享受的待遇”、“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等方面入手,对北京社保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解析,并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以表述,最大限度地突出实用性,教你“秒懂”北京社保。
二、北京基本养老保险
1、缴纳养老保险可以享受的待遇
◆基本养老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领取养老金,并且根据物价调整和工资调整,不定期提高养老金待遇标准。
拓展阅读:北京历年最低养老金待遇标准(2001-2012);北京养老金计算方法(实例);北京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额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同时发给一次性丧葬费5000元。
2、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待遇标准
由用人单位办理退休手续,需要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国家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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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i 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本人
ii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iii 还可选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待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按月领取待遇。
拓展阅读:北京养老险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领取;北京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程序说明